拿丈夫的医保卡给老婆看病是否可行?


从法律层面来讲,拿丈夫的医保卡给老婆看病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并且可能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医保卡,全称社会医疗保险卡,它是参保人员用于就医结算和享受医保待遇的凭证。其具有特定的使用规则和范围,它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本人在医疗方面的合法权益。简单来说,医保卡是和参保人一对一绑定的,只能由参保人本人使用。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有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拿丈夫的医保卡给老婆看病,这就属于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的情况。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不仅骗取的医保费用会被责令退回,还可能面临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的处罚。如果情节严重,达到了诈骗罪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不建议使用丈夫的医保卡给老婆看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