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打官司能赢吗?


在探讨过度医疗打官司能否赢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过度医疗。过度医疗指的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做了很多没必要的检查、治疗,开了很多不需要的药。 判断打官司能否赢,关键在于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过度医疗的官司中,患者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度医疗行为。这就需要收集多方面的证据,比如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病历可以反映医生的诊断和治疗过程,检查报告能看出各项检查的必要性,费用清单则能明确支出情况。 要证明过度医疗,还得有专业的医学判断。一般可以通过医疗鉴定来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必要、合理。 如果患者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度医疗行为,且该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比如经济损失、身体伤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患者就有可能在官司中胜诉,获得相应的赔偿。 不过,打官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还会受到很多因素影响。比如证据的充分性、医疗鉴定的结果、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等。所以,在遇到过度医疗问题时,患者可以先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