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肇事逃逸该如何赔偿?


在醉酒肇事逃逸的情况下,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赔偿的责任主体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不过要注意,在醉酒驾驶的情形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也就是说,交强险会先赔,但之后会找肇事逃逸者要回这笔钱,而商业保险通常会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对醉酒肇事逃逸的情况拒绝赔偿,最终的赔偿责任大多还是会落到肇事逃逸者身上。 其次,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赔偿项目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因事故所遭受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 在财产损失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例如,如果是撞坏了他人的车辆,就需要赔偿车辆的维修费用;若车辆无法修复,则要按照车辆在事故发生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此外,如果事故还导致了其他物品的损坏,如路边的栏杆、电线杆等,也需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醉酒肇事逃逸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