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欠条上没写补偿流产的内容,这种情况下能胜诉吗?
我和前任分手时,他给我打了欠条,但上面没写对我流产的补偿。现在我想拿着欠条要钱,可又担心胜诉不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没写流产补偿的欠条在法律上到底能不能让我胜诉,具体是怎么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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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欠条上没写补偿流产能否胜诉,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欠条的性质来看,欠条并非仅代表借贷关系,它还可能反映其他法律关系。但如果该欠条被认定为是所谓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相关的欠条,通常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因为青春并非法定权益,其定义模糊且随时间消逝,无法强制他人承担责任,将青春视为一种权益并承认青春损失,违反伦理道德和公共秩序。比如,仅仅因为分手而要求对方支付所谓的青春损失费并写了欠条,这种诉求法院一般不会认可。 其次,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欠条的签订是在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进行的,比如是基于未婚同居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而产生的欠条,且并非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该欠条应认定为无效约定。例如男女未婚同居,女友流产后与男友签订对女友身体补偿的“欠条”,因未婚同居违背公序良俗,该“欠条”通常会被认定无效。 最后,关于流产补偿问题,如果是主张流产产生的实际费用,如医疗发票对应的费用,可能会得到支持;而对于营养费、误工费等,则需要根据具体的证据情况来判定是否支持;但对于单纯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所以,仅就没写补偿流产内容的分手欠条而言,胜诉的可能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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