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立案后是否能撤诉?
我向法院起诉离婚,现在案子已经立案了。但冷静下来后,我和另一半又想再给彼此一个机会,不想离婚了。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撤回之前的离婚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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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立案后一般是可以撤诉的。撤诉在法律上指的是原告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在离婚起诉立案之后到法院宣判之前这个时间段,原告是有权向法院申请撤诉的。 不过,法院对于撤诉申请并不是无条件准许的。法院会进行审查,主要看撤诉是否是原告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否存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形。同时,还要审查撤诉是否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撤诉是原告自愿的,且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法院通常会裁定准许撤诉。 一旦法院准许撤诉,离婚诉讼程序就会终结。如果之后原告又想离婚,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要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所以再次起诉时要考虑时间和有无新情况、新理由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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