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单位交的部分可以取出来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每月公司和我都有交公积金。现在我有点资金需求,想把公积金取出来用,不知道单位交的那部分能不能取出来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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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单位交的公积金部分和职工个人交的部分,都统一存到职工的公积金账户里,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单位交的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当职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这里面既包括个人缴存部分,也包括单位缴存部分。比如,职工要购买自住住房,就可以携带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将账户内的资金取出用于支付房款。不过,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来说,职工要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出具提取证明,然后职工持提取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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