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
我在辽宁,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但这几天和对方沟通后,又有点犹豫,不想离了,所以想问问在辽宁起诉离婚的话到底能不能撤诉啊?要是能撤诉,得满足啥条件,走啥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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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辽宁起诉离婚是可以撤诉的。撤诉,简单来说,就是原告向法院提出撤回自己起诉的请求 ,意味着原告放弃了本次起诉离婚的诉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具体来说,在辽宁起诉离婚要撤诉需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 首先,申请撤诉的主体得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比如,如果当事人是未成年人,那其法定代理人(一般是父母)可以申请撤诉;要是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并且在委托书中明确授权律师可以处理撤诉事宜,律师也能提出申请。 其次,申请撤诉必须是出于自愿,不能是受到别人胁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影响而做出的决定。 再者,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一旦法院已经宣判了,就不能再撤诉了。 最后,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撤诉不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通常会准许撤诉。不过,如果已经进行了部分实体审理,例如已经对一些关键事实进行了调查或者证据已经质证等情况,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慎重考虑是否准许撤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所以在决定撤诉前,一定要慎重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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