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清算?


离婚财产清算,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离婚时,对他们的财产进行清理、核算,然后合理分配。 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以及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像婚前购买的房产、个人继承或受赠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则是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清算分割 。 在清算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几个原则。一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等分割,这是基于夫妻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比如婚后一起存的存款,正常情况下会平均分给双方。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比如在分配住房等不动产时,如果一方要抚养子女,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抚养子女的这一方或女方。三是协议优先原则,夫妻双方能通过协商一致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和比例,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有法律效力。四是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重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在分割财产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少分或不分财产给过错方。 实际清算流程方面,如果夫妻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然后按协议执行,去相关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等手续。要是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或者婚后取得但依法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协议优先原则: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优先于法律一般规定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