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该怎么做财产清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对财产清算这方面不太清楚。不知道哪些算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也不了解具体该怎么去清算这些财产。想知道有没有什么标准和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离婚时财产清算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书面约定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 。而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财产清算方式上,如果夫妻双方有婚前协议对财产有明确分割安排,那就按照婚前协议来进行清算分配。若没有婚前协议,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先协议处理;要是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例如,一方在婚姻中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出自《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方式主要有实物分割,就是在保证财物可分割且不影响其效用的基础上进行等分;金钱分割,通过出售或拍卖共有财产,平分所得款项;作价补偿,由一方获取财产并按其价值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