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财产分割这块很迷茫。不知道哪些财产算是夫妻共同的,哪些是个人的。也不清楚分割的时候有没有什么标准和原则,想了解一下具体法律上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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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均等分割,但也会综合多种因素有所差别。比如一方存在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况,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在具体分割时,还要考虑财产的性质、价值、用途、来源等。比如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通常归个人所有;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等。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个人财产:明确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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