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三年了公积金还能取出来吗?
我三年前就从原来的单位辞职了,之后一直没去管公积金的事儿。最近手头有点紧,就想着能不能把公积金取出来应急。但我不太清楚辞职这么久了还能不能取,也不知道具体的规定和流程是怎样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展开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方面。它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关于辞职三年后公积金是否可以取出来,答案是通常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辞职三年后,如果符合当地公积金提取政策中的离职提取条件,是能够提取公积金的。一般来说,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或者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一定时间(各地规定不同),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具体的提取流程,通常需要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部分地区还支持线上办理,职工可以通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进行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