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不下去了能否把社保的钱取出来?
生活实在过不下去了,经济上非常困难,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把自己交的社保钱取出来应急,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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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社保里的钱并不是想取就能取出来的。社保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先说说养老保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取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比如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不愿意继续缴费或者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出国(境)定居并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参保人死亡的。 再看医疗保险,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通常是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等。大部分地区不允许随意支取,但也有部分地区有相关政策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取出来。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本身是为了保障特定情况下的权益,不存在个人账户支取的问题。失业保险是在符合失业条件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是在发生工伤时获得相应待遇,生育保险是在生育等情况下享受生育津贴和报销相关费用。 所以,仅仅因为“活不下去了”,并不属于法定可以取出社保钱的情形。建议你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比如申请社会救助等来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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