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无配偶名字能否提取公积金?
我家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老婆想提取她的公积金用于房子的相关支出,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她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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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没有配偶名字的情况下,配偶通常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是一种住房储金,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相关问题,比如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对于已婚职工来说,虽然房产证上可能只有一方的名字,但该房产往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便配偶名字不在房产证上,也符合‘购买自住住房’这一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不过,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具体执行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提供结婚证、购房合同、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在提取时,配偶需要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一系列证明文件,经过审核通过后,就能够提取公积金了。所以,建议先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了解具体的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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