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盖的房子在离婚时女方能不能要?
我跟老公要离婚了,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他家房子是他父母盖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分到这个房子。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判定的,需要看哪些方面的情况。
展开


要确定父母盖的房子离婚时女方能不能要,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在男方婚前,由其父母出资建造并且登记在父母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是父母的财产。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的归属是以登记等实际情况来判定的,既然登记在父母名下,那就是父母的财产,离婚时女方是没有权利去分割它的。 其次,如果房子是在夫妻婚后,由父母出资建造的,且没有特别的约定,那一般会被当作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获得的财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女方就有权利要求分割该房子。 最后,如果房子虽然是父母建造的,但是父母明确地约定了房子只给男方一方,那这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割该房子。 综上所述,判断父母盖的房子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到,关键要看房子的出资时间、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明确约定等因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