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后还可以分割财产吗?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离婚时有些财产没分割。现在我想重新分割这些财产,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否可行,所以来问问女方离婚后还能不能分割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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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女方离婚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分割财产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比如两人一起挣的工资、共同经营的生意所得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若女方在离婚后发现前夫有隐藏、转移等侵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就有权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意味着如果离婚时因为各种原因,比如双方疏忽或者某些财产情况复杂未进行分割,离婚后女方也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分割。 不过要注意的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所以女方若有分割财产的需求,要及时在诉讼时效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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