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的户口能否迁回父母家?
我和老公离婚了,目前户口还在他家那边。我想把户口迁回我父母家,不知道这样行不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又要走什么样的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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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的户口通常是可以迁回父母家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情况。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这意味着离婚属于可以引起户口变动的法定事由之一,女方在离婚后有权利按照规定迁移户口。 其次,具体操作流程方面,通常需要女方先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并提出户口迁入申请,提供身份证、离婚证、父母的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如果迁入地派出所审核通过,会开具准迁证。然后女方拿着准迁证到目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最后再持迁移证回到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具体的政策差异和附加条件,比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女方在父母家有固定的居住场所等。所以,建议在办理户口迁移前,详细咨询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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