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可以重复领取吗?
我家里有人不幸去世了,他生前有缴纳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现在涉及到领取死亡待遇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这两种保险的死亡待遇能不能同时领取。我担心如果领了会有法律风险,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两者到底能不能重复领取呢?
展开


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死亡待遇通常是不可以重复领取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保险的死亡待遇具体是什么。工伤保险的死亡待遇主要是为了补偿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后,其家属在经济上所遭受的损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为了帮助家属处理死者的后事;供养亲属抚恤金是为了保障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的基本生活;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是对家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养老保险的死亡待遇,是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是基于参保人对养老保险的缴费贡献,在其死亡后给予家属的一种经济帮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从法律规定和政策目的来看,两种保险的死亡待遇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功能上都主要是为了减轻家属在丧葬和生活上的经济负担。如果允许重复领取,可能会导致待遇的过度给付,违背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原则。所以,通常情况下,这两种死亡待遇不能重复享受。不过,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有些地方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规定。因此,建议你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