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费用是否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我受了工伤,现在急需钱治疗,但公司一直拖着不给工伤费用。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工伤费用,让我能尽快拿到钱去治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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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先予执行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它能在特定情况下保障当事人的基本权益及时实现。先予执行,简单来说,就是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的措施。 对于工伤费用是否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答案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工伤费用中的医疗费用就属于上述可以先予执行的范畴。 工伤职工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就能够申请先予执行。首先,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明确,也就是说,要能清楚地确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负有支付工伤费用的责任。比如,已经有相关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明确认定该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其次,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如果不及时获得工伤费用用于治疗,可能会导致病情恶化,影响身体健康。最后,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如果用人单位有足够的资金或者财产来支付工伤费用,那么法院才有可能裁定先予执行。 申请先予执行时,工伤职工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条件,会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会驳回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这样的规定,既保障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给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救济途径。总之,工伤费用是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这为工伤职工及时获得救治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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