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是否可以去外地工作?
我现在处于取保候审期间,但是我原本工作在外地,现在不知 道能不能去外地工作继续上班。我很担心擅自去外地会违反规定,可不去外地工作又没收入。所以想问问,在取保候审期间到底可不可以去外地工作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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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意味着,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要去外地工作,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
执行机关在考虑是否批准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方面要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需要接受讯问、审判等程序时能够及时到案。另一方面,也会考虑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比如去外地工作的必要性、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等。如果去外地工作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没有不利影响,且有合理的工作需要和相关证明,执行机关有可能批准。
但是,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去外地工作,就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所以,在取保期间想去外地工作,一定要先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再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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