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偿?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因为个人发展想主动辞职。但又听说在某些情况下主动辞职也能让单位给补偿,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我想知道,劳动者主动辞职到底能不能要求单位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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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辞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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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仅仅是因为个人原因,比如想换个工作环境、回老家发展等主动提出辞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为是劳动者主动结束劳动关系,并非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即使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比如,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环境下工作,不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等,劳动者因此主动辞职,就可以要求单位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像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或者少发工资等情况,劳动者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主动离职,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三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保障,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主动辞职时,单位需要给予补偿。 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加班没有加班费,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因此辞职可要求补偿。 五是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比如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辞职可获得补偿。 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总之,劳动者主动辞职时要先判断自身情况是否符合上述能获得补偿的条件,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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