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效过了,还能获得赔偿吗?
我家人在工作中受伤了,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时效。现在很担心是不是就没办法拿到赔偿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获得赔偿,以及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赔偿。
展开


工伤认定时效过了,并不一定就不能获得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规定本身来说,《工伤认定办法》第7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虽然个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一般为一年,但并没有规定一年之后劳保部门就一定不予受理。也就是说,超过一年后,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如果不予受理,不属于行政不作为,不过法律也未作出超过一年就不可以受理的规定。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和劳保部门通常应对超时限的申请作出受理和认定。 其次,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导致超过工伤认定时效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工伤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种情况下,应由该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最后,如果是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且超过1年申请时效,劳动保障部门可能不在“应当受理”范围之内。不过,工伤职工还是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来追究侵权第三人以及有过错的用人单位,要求他们承担民事责任。但要注意,如果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能单纯以人身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