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失业金后办了营业执照还能继续领取失业金吗?
我之前办理了失业金领取手续,现在为了谋生办了个营业执照开始做点小生意。我就想问问,我这种办了营业执照之后,之前申请的失业金还能不能接着领啊?有点担心会影响我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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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全称为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这段时间内的基本生活。其发放是基于失业人员处于没有工作、失去收入来源的状态。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就包括“重新就业”。当你办理了营业执照,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往往意味着你已经开始自主创业,进入了就业状态。自主创业也是一种就业形式,意味着你有了新的收入途径,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所要求的“失业”条件。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各地对于“重新就业”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结合你的实际经营状况来判断,比如虽然办理了营业执照,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开展经营活动,没有产生实际的经营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但这种情况需要你及时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说明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后,建议你主动联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如实告知他们你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你是否还能继续领取失业金。如果不能继续领取,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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