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签字后还可以反悔吗?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已经签了字,但后来觉得补偿不太合理,安置房位置也不好。现在特别纠结,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反悔,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反悔,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一般情况下,签了拆迁协议后不可以随意反悔。因为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被征收人还是有机会反悔的。比如,若征收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方式,在被征收人非常不自愿的情况下与其签订补偿协议,违背了被征收人真实意思表示,被征收人可及时保存好录音、录像等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该协议无效或是将其撤销。 再如,征收方为达快速征收目的,让被征收人签订空白协议,之后给予的补偿与承诺不符,且无法保障被征收人生活,被征收人可以积极提起诉讼,争取合理补偿,撤销补偿协议或是确认无效。另外,若征收方擅自修改协议,被征收人也可依法维权。 还有,如果存在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被征收人也可以反悔。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金额等多项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