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了孩子抚养权还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约定了孩子抚养权是可以反悔的。 首先要明白,抚养权的变更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法律规定,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 从变更方式来说,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双方协商变更,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要提交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另一种是诉讼变更,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 在诉讼变更中,有一些情形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变更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比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或者殴打子女;(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有一定认知能力,其意愿对抚养权变更有重要影响;(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例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 总之,如果想反悔变更孩子抚养权,先尝试和对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是对双方就变更孩子抚养权所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诉讼变更:是指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孩子抚养权进行重新判定的法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