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半年内是否可以起诉?

我和前任已经离婚半年了,现在因为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有了新的矛盾。我不太清楚在离婚半年这个时间节点,我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解决这些问题,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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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半年内通常是可以起诉的,但具体情况要根据起诉的事项来判断。 如果是就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也就是说,只要是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在离婚后任何时间发现都能起诉要求分割,离婚半年内当然也可以。 要是因为子女抚养权变更问题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如果存在这些情形,在离婚半年内也是能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不过,如果是想要撤销离婚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且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所以在离婚半年内可以起诉,但需有证据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况,不然诉求可能不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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