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不成立的情况下,能否转变成民事案件?
最近遇到一个案子,本来以为是诈骗罪,但最后发现证据不足,诈骗不成立。现在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通过民事途径去解决,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呢?具体的法律流程和依据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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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不成立的情况下,一般不能直接转变成民事案件,但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寻求赔偿。 首先,诈骗罪是公诉的刑事案件,需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处理。当法院认为犯罪证据不足或者犯罪行为轻微,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不立案时,受害者可以尝试通过民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向当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方面,《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当诈骗罪不成立时,就不能依据此条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依据民事相关法律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虽然诈骗罪不成立,但如果被害人因相关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民事诉讼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因对方行为遭受损失的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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