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母没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是否可以要求不赡养他们?
我爸妈在我小时候就没管过我,一直是爷爷奶奶把我拉扯大。现在他们年纪大了,跑过来要我赡养他们。我心里很不情愿,毕竟他们没尽过抚养我的责任。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一定要赡养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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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生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子女通常仍需履行赡养义务,但这其中也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确赡养义务和抚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抚养义务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提供生活上的照料、教育和经济支持等。而赡养义务则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因为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而免除。 然而,如果生父母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比如虐待、遗弃子女等,情节恶劣,给子女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免除或减轻赡养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支持子女的诉求。比如,父母长期虐待子女,导致子女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创伤,无法正常生活,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向法院提出不赡养或减少赡养的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父母的违法行为。 总的来说,虽然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子女并非绝对要对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进行赡养。子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时寻求法律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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