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能否进行追偿?

我朋友在工作时受伤,单位给了工伤赔偿。但后来发现导致受伤的原因可能涉及第三方责任,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前的工伤赔偿能不能再去追偿,具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追偿,追偿有没有什么限制呢?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 #工伤保险
  • #赔偿追偿
  • #工伤认定
  • #侵权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追偿的,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则不可以,需要分情况具体分析: ###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后可追偿的情况 当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足额缴付工伤保险费用,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工伤意外事故,且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福利待遇给受伤员工时,工伤保险基金会承担先行支付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在先行支付后,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追偿的。这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遭受工伤后能及时得到应有的赔偿,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义务。法律依据是《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情况 因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在进行工伤赔偿后一般没有追偿权。例如,员工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认定为工伤,同时交通事故责任方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时员工既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也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对已经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的,对工伤赔偿项目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和丧葬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获得第三人侵权赔偿后,工伤保险待遇中不再重复支付。 ### 用人单位正常缴纳工伤保险且无第三人侵权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且工伤事故不存在第三人侵权等其他特殊情况,那么在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后,一般不存在追偿的问题。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员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在这种正常情况下,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得到了明确和履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