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一级伤残赔偿是否还按照责任划分?
我开车出了车祸,导致对方一级伤残。我想知道,在这种致人一级伤残的严重情况下,赔偿还会不会按照事故责任划分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心里很没底,希望了解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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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导致他人一级伤残的情况下,赔偿通常是要按照责任划分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什么是事故责任划分。简单来说,在交通事故里,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可能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即便车祸造成了受害人一级伤残这样严重的后果,赔偿也不是一方全部承担的。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来分担。比如,如果经过认定,你承担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那么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可能你要承担70% - 80%的赔偿,对方自己承担20% - 30%。这样做是为了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在事故中的赔偿义务,避免让无责或次要责任方承担过重的赔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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