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祸撞人法律规定是否要垫付费用?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疗费用。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义务一定要垫付这笔钱。我担心如果不垫付会有法律责任,但又怕垫付后后续有麻烦。所以想了解下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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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祸垫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车祸撞人后,关于是否要垫付费用,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 从法律关系上来说,交通事故发生后,涉及到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交强险会有一部分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在这个额度内,保险公司可以直接支付给医院用于伤者的治疗。 对于肇事方而言,垫付费用更多的是基于人道主义或者双方协商。如果肇事方自愿垫付费用,那么在后续的赔偿处理中,可以将垫付的费用从最终的赔偿金额中扣除。但如果肇事方不愿意垫付,伤者一方也不能强迫。伤者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如果交强险额度不够,伤者还可以通过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方式来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所以,法律没有硬性要求肇事方一定要垫付车祸撞人的费用,但肇事方最终是需要根据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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