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轻伤对方是否需要赔偿?
我在路上被车撞了,去医院检查是轻伤。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撞我的车主是不是有责任对我进行赔偿,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对方到底需不需要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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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车撞成轻伤的情况下,对方通常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当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人身受到损害时,这构成了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简单来讲,就是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在交通事故中,撞人一方的行为导致被撞者身体受伤,就属于这种侵权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此次事故中对方车辆有责任,那么会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其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比如,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等。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再看对方车辆是否购买了商业险,由商业险按照合同约定来赔偿。要是商业险也不够赔或者对方根本没买商业险,那就由撞人的车主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医疗费就是被撞者因为治疗损伤去医院看病、买药等花的钱;误工费是指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是请人照顾伤者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伤者去医院看病等产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则是为了帮助伤者恢复身体加强营养所花费的费用。所以,一般情况下被车撞成轻伤,对方是要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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