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筋骨没有骨折只是疼,出院后还有赔偿吗?
我家人遭遇车祸,筋骨没骨折但一直疼,现在已经出院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赔偿,具体能要求哪些赔偿项目,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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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祸中筋骨没有骨折只是疼,出院后依然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从法律角度来讲,这种情况构成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会对事故展开调查,明确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人以及损害后果等相关因素。之后,公安机关有责任组织各方当事人及关联人员就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若协商达成一致,公安机关会制作调解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及调解方签字,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后生效。 具体的赔偿依据主要源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在这种筋骨未骨折但疼痛的情况下,虽然没有骨折这样明显的伤情,但因疼痛产生的诊疗费用、因需要休息而导致的误工损失等,都属于合理的赔偿范畴。比如,因疼痛需要继续进行康复治疗,那么相应的康复治疗费用就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因为疼痛无法正常工作,减少的收入也可以要求责任人进行赔偿。 同时,受害者要注意保留完整的诊疗记录,像诊断证书、病历报告及检验结果等,这些都是后续索赔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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