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撞了但不构成伤残,是否能要求赔偿?

我最近遭遇了交通事故,虽然没有达到伤残级别,但受伤住院花费了不少钱,还耽误了工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求对方赔偿?具体能要求哪些赔偿项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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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了不构成伤残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即使不构成伤残,因事故产生的一系列合理费用,侵权人都应当进行赔偿。主要赔偿项目包括: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例如,因受伤去医院治疗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都属于赔偿范围。赔偿义务人若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 - **误工费**:若因事故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得到赔偿。比如,受害人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受伤住院无法出车工作,这期间的收入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需要提供误工证明等相关材料。 - **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确定。比如请了专业护工进行护理,按照护工的收费标准支付的费用就可以要求赔偿。 -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例如,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前往医院就医的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比如医生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建议补充营养,购买营养品的费用可以要求赔偿。 其次,对于财产损害赔偿方面,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财产损失,受害人同样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例如,车辆因碰撞受损,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贬值的损失等都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另外,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虽然不构成伤残,但如果交通事故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精神痛苦,例如因事故导致受害人长期失眠、焦虑等,受害人也可以主张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数额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如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家庭背景、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总之,即使不构成伤残,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以及精神损害,都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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