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人身受伤是否都需要做伤残鉴定?
最近遭遇了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了,但不清楚是不是必须要做伤残鉴定。受伤情况不算特别严重,主要想知道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况下需要做,做伤残鉴定对后续赔偿等方面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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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人身受伤并不一定都需要做伤残鉴定,主要取决于多种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从当事人意愿角度来看,是否进行伤残鉴定取决于当事人自身的意愿。如果当事人认为自身损伤较轻,通过常规医疗诊治和与责任方协商赔偿就能解决问题,且不打算主张与伤残相关的赔偿项目,那么可以不做伤残鉴定。例如,只是表皮擦伤、轻微软组织挫伤等情况,一般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双方可自行协商赔偿医疗费用等事项。 其次,从赔偿需求角度来说,如果受害人希望获得更合理、准确的赔偿,尤其是涉及到残疾赔偿金等与伤残等级相关的赔偿项目时,就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因为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就是伤残等级,只有通过专业的伤残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精确地测算出所需支付的理赔金额。比如,因交通事故导致腿部骨折,影响了正常行走功能,可能会构成伤残,这种情况下进行伤残鉴定对于确定赔偿数额至关重要。 最后,从法律诉讼角度考虑,如果交通事故纠纷最终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而受害人的损伤可能构成伤残,那么进行伤残鉴定是很有必要的。伤残鉴定结果在诉讼中是重要的证据之一,能够帮助法院更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数额。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交通事故人伤必须做伤残鉴定,但在涉及伤残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中,伤残等级的确定是计算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的计算,都与伤残等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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