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辞职后有哪些赔偿?


员工工伤辞职后可以获得多方面的赔偿。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的员工的一种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员工工伤辞职后,这两项赔偿就会发挥作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用于后续可能的工伤治疗等费用,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是考虑到工伤可能对员工再就业造成一定影响而给予的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广东省为例,五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如果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存在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在申请这些赔偿时,员工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根据相关规定和当地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