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人员有过工伤该怎么赔偿?


当辞职人员有过工伤时,赔偿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会因工伤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对于辞职人员来说,比较重要的赔偿项目通常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它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后续可能需要的工伤治疗等费用提供一定的保障。具体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在某些地区,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按照一定的月数乘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是考虑到工伤职工因工伤可能在就业方面面临一定的困难,用人单位给予的一种补偿。同样,其具体标准也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也是和伤残等级、当地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相关。 此外,如果在工伤期间,工伤职工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未结清,也应该按照规定进行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医疗费则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辞职人员要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程序,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程序,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之后,再根据鉴定结果,按照上述规定和当地的具体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如果在赔偿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