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分开冷静还是在一起冷静?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去申请了之后才知道有离婚冷静期。现在我很困惑,在这一个月的冷静期里,我们是要分开住冷静,还是可以继续住在一起冷静呢?我不太清楚这个规定,想了解一下。
展开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期限。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和思考的时间。 从法律层面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然而,该法律条文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是要分开冷静还是在一起冷静。 实际上,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是否分开居住,完全由夫妻双方自行决定。选择分开冷静,夫妻双方可以有更多的独立空间去反思婚姻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因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再次引发冲突,能更理性地思考彼此的关系和未来走向。而选择在一起冷静,夫妻双方则有更多的机会进行沟通和交流,有可能在朝夕相处中发现对方的优点,回忆起过去的美好,从而化解矛盾,重归于好。总之,无论是分开冷静还是在一起冷静,关键是要利用这段时间认真思考,做出对自己和家庭都负责的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