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双方还要住一起吗?

我和伴侣正在办理离婚,进入了冷静期。但我们现在还住在一起,经常还是会有矛盾和争吵,我有点纠结要不要继续住一起。想了解从法律层面来看,冷静期双方有没有必须住在一起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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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双方是否要住在一起,这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强制要求。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上述法律条文能看出,法律着重关注的是离婚登记的程序以及当事人的意愿表达,并没有涉及到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居住安排的内容。也就是说,住不住在一起,完全由夫妻双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意愿来决定。 如果双方觉得住在一起,还能心平气和地沟通,尝试修复关系,那么住在一起也是一种选择。这样可以有更多时间相处交流,有可能化解矛盾,重归于好。但要是双方住在一起矛盾不断,争吵频繁,反而不利于冷静思考,甚至可能激化矛盾,这种情况下分开居住或许是更好的办法。分开住能让双方有独立的空间和时间,更冷静地审视婚姻关系,理性地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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