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以后还需要双方同意吗

我和另一半前段时间去申请了离婚,现在离婚冷静期快到了。我还是想离,可不确定对方想法。我想知道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是不是还得要双方都同意才能把离婚手续办下来呀,不太懂这方面规定,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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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以后办理离婚登记是需要双方同意的。 首先,咱们得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是怎么回事。离婚冷静期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开始计算,为期三十日。在这三十天里,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是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主要是为了让夫妻双方有时间冷静思考,慎重对待离婚这件大事,毕竟离婚涉及到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重要问题。 当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如果双方仍然坚持要离婚,那么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里强调的就是双方要达成一致意见才行。要是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不到场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那就没办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 不过,如果有一方坚决想要离婚,即使另一方不同意,也还有别的办法,那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法定情形,法院审理查明后,是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的。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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