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还需要住在一起吗

最近和另一半决定协议离婚,已经提交了申请,进入了离婚冷静期。现在有点纠结,不知道这期间要不要还住在一起。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以及从实际情况考虑,住在一起和分开住分别有哪些利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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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内,并不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必须住在一起或者分开住,夫妻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中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期间,双方在法律上仍然是合法夫妻关系。 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夫妻双方还有感情,希望利用冷静期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努力改善关系,住在一起可能更有利于双方沟通交流,从而更好地解决存在的问题。比如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探讨婚姻中出现的矛盾,尝试修复感情。 但要是双方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且在冷静期里矛盾不断,继续住在一起可能会使冲突加剧,对双方情绪和后续离婚程序都不利。例如可能会引发更多争吵,影响彼此心情,甚至可能导致一方冲动之下撤回离婚申请,打乱原本的计划。 总之,离不离婚、住不住在一起对个人生活影响重大,一定要慎重考虑,结合自身情况做出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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