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还需要住在一起吗
最近和另一半决定协议离婚,已经提交了申请,进入了离婚冷静期。现在有点纠结,不知道这期间要不要还住在一起。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以及从实际情况考虑,住在一起和分开住分别有哪些利弊呢?
展开


在离婚冷静期内,并不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必须住在一起或者分开住,夫妻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中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期间,双方在法律上仍然是合法夫妻关系。 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夫妻双方还有感情,希望利用冷静期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努力改善关系,住在一起可能更有利于双方沟通交流,从而更好地解决存在的问题。比如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探讨婚姻中出现的矛盾,尝试修复感情。 但要是双方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且在冷静期里矛盾不断,继续住在一起可能会使冲突加剧,对双方情绪和后续离婚程序都不利。例如可能会引发更多争吵,影响彼此心情,甚至可能导致一方冲动之下撤回离婚申请,打乱原本的计划。 总之,离不离婚、住不住在一起对个人生活影响重大,一定要慎重考虑,结合自身情况做出合适的选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什么是交通事故护理费?交通事故护理费该怎么计算?
- 行政复议失败后,行政拘留会在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
- 哪几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会加重?
- 公司转让之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 如何起诉家暴子女?
- 抓捕赌博人员负伤会怎么判?
- 无驾照上路开机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 婴儿上户口没带结婚证原件怎么办?
- 收入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 死亡遗产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 全民保不想投了是否可以取出来?
- 装修费属于劳务还是服务?
- 个人所得税两个子女教育如何填写申报?
- 医疗事故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 拆迁谈判怎样争取最大利益?
-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作废?
- 家庭的唯一劳动力可以缓征兵役吗?
- 高栏港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如何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是怎样的?
大家都在问
- 什么是交通事故护理费?交通事故护理费该怎么计算?
- 行政复议失败后,行政拘留会在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
- 哪几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会加重?
- 公司转让之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 如何起诉家暴子女?
- 抓捕赌博人员负伤会怎么判?
- 无驾照上路开机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 婴儿上户口没带结婚证原件怎么办?
- 收入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 死亡遗产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 全民保不想投了是否可以取出来?
- 装修费属于劳务还是服务?
- 个人所得税两个子女教育如何填写申报?
- 医疗事故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 拆迁谈判怎样争取最大利益?
-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作废?
- 家庭的唯一劳动力可以缓征兵役吗?
- 高栏港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如何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