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内可以后悔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提交了申请,进入离婚冷静期了。但现在我有点犹豫,不太确定要不要真的离。我想知道在这个离婚冷静期内,我能不能反悔不离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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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内是可以后悔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婚姻登记机关给予双方一定的时间,让双方冷静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在离婚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即便冷静期过了,如果双方没有在规定的三十日内一起去领离婚证,也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申请,婚姻关系同样继续有效。所以,离婚冷静期为想要离婚的夫妻提供了一个反悔和重新考虑的机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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