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我不太清楚这个时间是多久,担心会对我们离婚的进程有影响,所以想了解下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到底是多少天。
展开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缓冲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是三十日。而且在冷静期届满之后,还有三十日的时间供双方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意味着整个离婚登记流程如果算上冷静期和后续申请发证的期限,最长可能会达到六十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