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多长时间?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但是不太清楚具体是多久。想了解下这个离婚冷静期到底是多长时间,这期间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展开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才能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存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离婚冷静期的时长为三十日。从时间节点来看,就是从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之后开始计算这三十天。在这三十天内,夫妻双方都有反悔的权利。如果三十天冷静期过了,还有一个三十天的领证期,需要在这个领证期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