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会过期?
最近打算和另一半去办离婚,听说有离婚冷静期。我想知道这个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底多长时间就会过期呀?要是过期了会有啥后果,是得重新申请离婚吗?不太清楚这方面规定,希望能有人详细讲讲。
展开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正常是30天,这30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开始计算。在这30天内,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那么离婚程序就终止了。 等这第一个30天的冷静期届满之后,接下来还有30天的期限,双方需要在这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过了这第二个30天,双方没有去申请,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同样不能继续进行,后续若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 举个例子,甲和乙在1月1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从这天开始计算30天冷静期。在这期间,比如1月15日,甲不想离婚了,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离婚就办不成了。要是两人在这30天里都没反悔,到了2月1日冷静期届满,然后在2月1日到2月28日这30天内,两人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符合条件就能领到;但如果一直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以后想离婚得重新走流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