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父母给钱,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结婚后买房,父母给了一部分钱。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准备离婚,这房子涉及到父母给的钱,不知道在法律上会怎么分割,想了解一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这房子的归属和父母给的钱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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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买房时父母给钱,离婚时房产的判决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这种情况下,该房产通常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其次,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依据上述解释的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如果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可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再者,要是双方父母都有出资,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根据上述解释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另外,如果父母出资是借款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等规定,父母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偿还借款,这与房产的分割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所以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结合出资时间、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性质等多种因素,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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