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般要多久?
最近和另一半商量好了要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想知道这个离婚冷静期具体得多久啊?是从申请离婚开始算吗?要是在冷静期里有一方反悔了咋整?就想详细了解下这个离婚冷静期的时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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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一般是三十日。离婚冷静期,简单来说,就是夫妻打算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分开一段时间,好好考虑清楚要不要继续离婚 。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期间如果赶上法定节假日,那么就自节假日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重新开始计算。 在这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那么原本的婚姻关系还是合法有效的,夫妻二人还是合法配偶。 等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要是没有在这个期间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也继续存续。 如果在冷静期结束后,双方还是坚持要离婚,那就按照后续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也就此解除。要是不想等冷静期,或者在冷静期内双方矛盾激化无法继续等待,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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