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保险赔偿后车主是否还需赔偿?
在车撞人的事故中,保险赔偿后车主是否还需赔偿,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赔偿的一般流程和相关保险。在我国,车辆通常会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交强险是法定必须购买的,它主要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商业三者险则是车主自愿购买的,它可以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继续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内已经足额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那么在一般情况下,车主就不需要再额外赔偿了。但是,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车主可能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是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比如受害人的损失非常大,保险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那么超出的部分就需要由车主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二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情形。例如,车主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拒绝赔偿或者只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之后再向车主追偿,这种情况下车主就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是一些间接损失可能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比如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费用不合理或者不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而不予赔偿,那么车主可能需要承担这部分损失。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