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造成财产损失1.5万元,到底该找谁赔偿,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我前不久遭遇了一场车祸,导致财产损失达1.5万元。现在心里特别迷茫,不知道该向谁索赔,也不清楚这责任具体该怎么划分。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的赔偿流程和责任认定方面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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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车祸造成财产损失1.5万元时,赔偿和责任承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顺序。 首先,应当找保险公司赔偿。根据相关法律,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予以赔偿。这是因为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其目的就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为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例如,在很多普通的交通事故中,只要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就会在限额内对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就要看事故责任的划分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比如,如果一方闯红灯导致事故发生,而另一方正常行驶,那么闯红灯的一方通常会被认定为有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一方超速,另一方未注意观察路况,那么就需要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来分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车辆还投保了商业保险,在交强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商业保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商业保险或者商业保险赔偿后仍然不足,那么就由侵权人,也就是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来赔偿。 总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受害人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再根据事故责任情况向相关责任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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