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车负全责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当车撞车且被认定为全责时,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流程。 首先是现场处理。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二次事故。同时,检查是否有人员受伤,如果有人员受伤,应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此外,要迅速报警,等待交警前来处理。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确定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其次是保险报案。在报警之后,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经过等信息。保险公司会安排定损员到现场或者指定地点对车辆进行定损。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然后是车辆维修。定损完成后,全责方可以选择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也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修理厂。维修完成后,要保留好维修发票和维修清单等相关凭证。 最后是理赔环节。全责方需要收集好相关的理赔资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定损单、维修发票、行驶证、驾驶证等,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审核通过后,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涉及到对方的人身伤害赔偿,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一般来说,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