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撞到电动车次要责任需要赔偿医药费吗?
前几天我开车不小心撞到了一辆电动车,交警判定我是次要责任。对方受伤去了医院,现在涉及医药费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我这种情况需不需要赔对方医药费,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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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车撞到电动车且小车负次要责任的情况下,通常是需要赔偿医药费的。 首先要明确交强险这个概念,交强险是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一种保险,主要作用是在交通事故中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赔偿。按照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表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会先出面赔偿。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摊了。一般来说,如果电动车被判定为非机动车,当机动车方负次要责任时,可能需承担40%的赔偿责任(不同地区在比例划分上可能略有差异)。这部分费用就要由小车车主或者其投保的商业险来承担了。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所以赔偿项目不仅仅局限于医药费,可能还涉及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相关概念: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具体赔偿范围和额度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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